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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13:55:03  来源:

怀政发〔2018〕23 号


生成日期: 2018年7月31日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3日
发文字号: 怀政发〔2018〕23 号
发文机构: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内容概述: 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

  为加快怀柔科学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总部、科技研发等企业在怀柔科学城聚集发展,特制定本专项政策。

  一、培育科技研发企业

  培育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和区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鼓励组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为市级的企业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的企业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奖励。支持企业设立科研工作站。对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 30 万元资助;对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最高20 万元资助。

  二、支持科技金融服务

  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设立规模 100 亿元的怀柔科学城成果转化产业基金,支持科学城内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升级。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在主板新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400万元奖励(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视同主板上市);对在创业板新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300 万元奖励。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

  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对贡献突出的运营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按照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给予贴息补助,贷款贴息不超过 1 年,贴息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四、促进企业技术交易

  对在怀柔登记的企业技术合同年度交易总额排在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支持资金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

  五、提供租金补贴

  支持科技孵化。对认定为市级或国家级孵化器的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天每平方米 1 元进行补贴,连续补贴 3 年;对经认定的入驻孵化平台的优质企业,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孵化期限 3 年。支持企业成长。对新入驻的企业租用各类厂房楼宇,每平方米年度区域贡献达到 300 元的,可连续 3 年按 60%、40%、20%的房租比例给予租金补贴支持。

  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全区人才落户指标向怀柔科学城倾斜,保障一定比例用于企业高管、研发人员的人才落户。

  七、完善人才住房保障

  为科研和创业人才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生活环境,分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八、加强人才公共服务

  为人才出入境、项目申报、政策落实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怀柔可享受子女教育便利和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

  九、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对世界 500 强企业、大型央企地区总部、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入驻怀柔科学城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定制服务和奖励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怀柔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的怀柔行政区域;本政策由怀柔科学城筹备办负责解释,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落实;企业享受本政策不再享受区内其他同类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政策随之调整。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